生猪定点屠宰方案
我县自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以来,经过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乡镇定点屠宰场(点)的生产、经营、管理比较混乱,私屠滥宰现象突出,严重影响着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杜绝病、死猪肉上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规范生猪屠宰和肉食品流通市场秩序,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屠宰场(点)、生猪产品批发市场、集(农)贸市场、从事生猪产品交易的场所、网点和宾馆、饭店、学校、厂矿、机关等集体伙食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对现有的生猪屠宰加工场(点)逐户清查、登记造册,对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的私宰点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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