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拆迁工作方案
为做好赣州至**高速公路(三益—梅关段)**段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段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根据赣市府发[**]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赣市府发[**]71号文件精神,坚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坚持统一征迁补偿标准、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紧紧围绕**年10月底开工和**年建成通车的目标,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二、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
(一)工作机构
为保障赣州至**高速公路(三益—梅关段)**段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在我县实现如期开工建设目标,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分级设置,即县、乡(镇)、村三级,各级征迁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在县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高速办”)会同项目业主牵头,抽调县交通、国土、林业、公安等部门中政策水平高、有业务特长的工作人员,成立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征迁办”),按照市征迁办的统一部署,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沿线乡(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交通、土管、林站、城建、公安等部门参加的乡(镇)级征迁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4人),在县征迁办的统一部署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县征迁办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本项目征地拆迁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制定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起草和保管有关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
(3)指导、协助沿线乡(镇)开展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督促沿线乡(镇)按要求落实征地拆迁工作进度,如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4)落实和办理项目土地征用和临时用地的相关手续,做好征迁用地的书面移交、上报工作;
(5)负责本县征迁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按上级要求及时、足额将征迁补偿资金分户直接发放到位;
(6)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市征迁办报告反映本县的征地拆迁工作进度,补偿资金发放情况以及对有关特殊问题的处理情况;
(7)负责协调处理拆迁户过渡安置和房屋重建工作;
(8)负责处理好征迁工作的相关遗留问题和信访接待工作;
(9)负责维护项目建设施工环境,制止和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扰乱项目建设的不法行为。
2、乡(镇)征迁机构工作职责
(1)在县征迁办的指导下,负责做好辖区内征迁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
(2)负责组织和开展本乡(镇)范围内的征迁工作,确保征用土地如期交付使用;
(3)落实并办理在本乡(镇)范围内土地征用和临时用地的相关手续,做好征迁用地的书面移交、上报工作;
(4)负责向县征迁办报告反映本乡(镇)的征地拆迁工作进度及对有关特殊问题的处理情况;
(5)负责处理拆迁过渡安置和房屋重建工作;
(6)负责处理好征迁工作的有关遗留问题和信访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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