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生猪屠宰方案
2008年**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成果,加快我市生猪屠宰集约化、规模化、科学化建设,强化肉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广东省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府办〔2008〕17号)、《广东省猪肉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经贸整规〔2008〕31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贸市场〔2008〕38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08年10月底前,城区、东城、南城、万江进点屠宰率达到100%,其余镇(街)进点屠宰率达到95%。
(二)具体目标。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镇(街)经贸办实现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违法查处率100%;屠宰企业100%取得相关证照;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屠宰企业100%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1998);屠宰企业100%健全进货、出厂检验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屠宰企业100%落实“四个制度、三个台帐”。
二、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专项整治期间,市经贸局成立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叶葆华副局长任组长,市场管理科蓝越山科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场管理科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监督、指导、检查和协调全市各镇(街)专项整治工作。各镇(街)要提高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成立镇(街)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
1.各镇(街)要积极扶持企业改造升级,坚持机械化、规模化发展方向,发挥规模效益作用,加快发展集中配送现代流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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