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互助会操作方案
一、党员互助会(站)的设立
农村党员互助会(站)是在乡镇(工业园区)党委直接领导和管理下,以实施党内互助帮扶为主要职能的党员互助性组织。旨在通过建立党员互助会(站)形式,发扬党内团结、友爱、互助精神,进一步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永葆党的先进性。
二、党员互助会(站)的设置
乡镇建立一个党员互助会,每个村建立一个党员互助站,村互助站属乡镇互助会分支机构。互助会、互助站隶属于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管理。
乡镇党员互助会、村互助站分别设置在乡镇党员服务中心、村党员服务站内,在党员服务中心、党员服务站外增挂互助会、互助站标识牌。
三、党员互助会(站)会员构成
1、乡镇党员互助会会员以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县直部门派驻乡镇单位党员干部、村互助站站长等人员为主体组成。
2、村党员互助站会员由村支委和农村党员(自愿加入)组成。
四、党员互助会(站)负责人的产生
互助会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各1名,设委员2名,名誉会长由乡镇(工业园区)党委书记担任,会长由乡镇(工业园区)分管党建工作的副科级领导担任,副会长由担任过副科级以上实职的离退休干部担任或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委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村互助站设站长1名,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副会长、委员每两年选举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选举的,经半数会员同意,可提前和延期选举。
五、互助会(站)的职责
1、会长职责。(1)负责互助会日常工作;(2)负责互助会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和安排;(3)负责互助会互助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4)负责对全乡(镇、工业园区)各互助站工作的指导;(5)负责组织两年一次的副会长、委员的换届选举或临时选举;(6)做好互助会其它有关工作。
2、副会长、委员职责。(1)协助会长做好会内日常工作;(2)协助会长做好有关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3)协助会长做好党员互助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4)协助会长分头抓好对下设各互助站的指导工作;(5)协助会长组织好两年一次的副会长、委员的换届选举或临时选举;(6)抓好会员发展工作;(7)协助会长做好互助会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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