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为适应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战略任务需要,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中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若干暂行规定》和**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精神,现就实施我市新世纪“225”人才工程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抢抓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以建设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重点,从整体上提升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实施“225”人才工程必须坚持德才兼备、注重能力原则,着力提高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促使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知识雄厚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尽快成长,多出成果;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原则,立足我市实际,着重培养选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中青年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保证能源化工、绿色产业、旅游服务、建筑机械、电子信息等重要行业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的人才需求;必须坚持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原则,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管理办法,对已掌握的人选,要重点支持,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择优汰劣,确保“225”人才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为我市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培养和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具体目标是:
第一层次,培养20名45岁左右在省内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二层次,培养200名40岁左右学术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在全市专业领域起骨干作用的拔尖人才;
第三层次,培养500名35岁左右理论功底扎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青年学术技术后备人才。
三、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选拔工作在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中省驻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以及广大农村的拔尖实用人才。重点是科研、教育、卫生、工程、农业、文化艺术等领域,特别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选拔推荐能源化工、旅游服务、绿色产业、企业经营管理、**特色文化等方面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已被选拔为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三五”人才工程人选不再参与市“225”人才工程的推荐和选拔。
(未完,全文共3179字,当前显示10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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