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卫生发展环境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八次全委(扩大)会精神,根据《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渠委办〔*〕43号),现就加强卫生系统效能建设优化卫生发展环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县委提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四大奋斗目标”,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效,重点在解决问题、提高素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通过整合管理资源,优化管理要素,规范管理行为,改善运行方式,力求在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优化卫生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成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各单位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各自特点,紧扣卫生发展主题,提出具体目标,明确主攻方向,努力使效能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工作安排
分四个阶段开展效能建设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
1、时间安排。*年2月下旬。d3月31日。
2、主要内容:
(1)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
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召开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卫生发展环境动员会议,传达贯彻有关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动员大会精神;3月18日前制定出具体的宣传方案。
(2)建立机构。3月10日前,成立加强效能建设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办公场所;3月15日前,建立效能监察机制。
(3)学习讨论。认真学习市县领导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决定》,并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3月31日前完成。
(4)开展调查。3月20日前,各单位组织开展效能调查,听取各方面对本单位效能建设优化卫生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本单位加强效能建设化卫生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
(5)分解任务。各单位分解全年效能建设工作任务,3月25日前完成。
3、基本要求。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积极谋划全年效能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分解全年效能建设工作任务,要明确时限,责任到人;进行阶段性工作小结,并向局效能办上报书面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
(未完,全文共2642字,当前显示8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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