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有效地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荐渠道多样化、推荐过程公开化、确定人选民主化、任免职务法制化”的“四化”目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前七日”“后七日”的“十步”操作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岗位公示。在市委常委会研究干部7日前,由市委组织部通过适当形式公示提名的职务、任职条件、推荐选拔程序等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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