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竞争上岗方案
为了确保乡镇职能转变顺利开展,有计划、按步骤、扎实认真地实施好乡镇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乡镇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竞争上岗的范围为乡镇机关和下属事业站所。
竞争上岗的职位和岗位为这次乡镇职能转变中,机构调整后设置的所有岗位,实行全员竞争上岗。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所有在编在册在岗的乡镇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一般应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必须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具备竞争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三、组织程序
1、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使符合竞岗条件的各类人员积极参与。
2、公布有关事项。公布竞争职位(岗位)、资格条件和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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