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承诺问责制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村干部承诺问责制,加强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更快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全区定额补贴村干部
考核内容。结合《关于推行村干部承诺问责制度的意见》(镇徒组[2005]129号),考核村干部年度目标承诺的完成情况。目标承诺以镇党委备案的村干部目标承诺书为准。
二、考核方法:
定额补贴村干部的考核实行村民代表、党员和上级党组织三级考评的方法。村民代表、党员和上级党组织依据村干部践行承诺的主观努力、具备的客观条件以及承诺落实情况,分别进行考评打分(满分为100分),三次考评的平均成绩按20%、30%和50%的权重计入村干部实绩总分。
三、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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