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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档案资料馆改革五年规划

民政部档案资料馆(以下简称档案馆)进行改革创新,是落实《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需要,是民政档案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是档案馆全体员工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能、改革创新、优质服务、和谐发展,特制定今后5年档案馆改革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1)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认真履行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的职责,创造性地为民政工作服务;坚持科技兴馆、人才兴业、机制优化、体制创新的改革思路,坚持稳步推进、固本强基的改革步骤,加快推进民政档案工作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由保管型向服务型、由经验型向专业型的历史性跨越;坚持按照电子政务和数字档案发展的内在规律办事,同民政部信息中心紧密合作,整体规划、联合立项、合理分工,不搞小而全和重复建设,实现民政档案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

(2)建成民政数字档案文献馆。会同民政部信息中心、民政系统档案部门,全面加强民政档案数字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以档案数字化;文、印、档、电一体化;民政专业档案网络化;档案文献编研服务;国家图书馆民政部分馆;民政部部史室;现代档案管理体系;档案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等8项工程为主要内容,共同打造民政数字档案文献馆。

(3)更好地履行“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档案馆是民政部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局级),由民政部办公厅代管,受部委托承担部分行政职能。通过改革发展,更好地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民政专业档案管理规章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指导部机关、部直属单位和部管社团的档案工作(人事档案工作除外)

(三)指导民政系统的档案工作并培训档案工作人员

(四)统一管理并开发利用民政部档案资料,为民政工作服务,按期向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

(五)负责馆属图书报刊资料的管理和利用

(六)承担部本级民间组织登记档案的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指导民间组织档案工作的开展;

(七)承担部、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档案数字化

(4)对现存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对原有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是建设数字档案馆的基础。目前,内务部时期(1949-1977年)和民政部时期(1978-2003年)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书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已经完成,建立了“民政档案数据库”,今后,对新收集的文书档案和声像档案随时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积累大量、优质的数字化档案信息资源的目标。

(5)建立以民政档案和民政文献为主的数据库集群。继续充实更新“民政档案数据库”和“民政文献数据库”;充分发挥档案资源优势,到2007年建立起“民政部大事记数据库”、“民政高层决策信息库”和“民政声像数据库”,并逐步统一数据库的类型、规范数据库的维护、建立自动化的数据库管理机制;到2009年建立一个统一的、面向网络的数据检索平台,融合汇聚社会以及其他单位的数据库群,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努力探索数字档案的深度开发方式,建成以“事件”为中心的数字档案体验方式,真正实现足不出户、方便快捷的网上数字档案检索机制,实现档案馆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的目标。

(6)建立数字档案分类分级授权系统。面向部机关和社会建立数字档案分类分级查询系统。数字档案上网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解密等审批手续,并分期分批上网;建立用户ca认证机制,部内单位可以按照业务进行划分,并分为几个不同的使用级别,由档案馆颁发相应级别的权限认证证书;到2008年建立可公开档案的网上授权查询,实现民政档案为社会利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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