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地质灾害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编制依据
为有效处置我县境内突发地质灾害,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河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县范围内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和财产安全的地裂缝、地面深降、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县政府成立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其组成如下: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员。县发改委、交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建设局、民政局、卫生局、公安局、气象局、电业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小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承担县指挥部是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县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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