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重大突发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管理,提高气象部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气象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社会公众和本部门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衡水市气象局、**政府有关规定。
(三)分类及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和气象部门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重大气象灾害,需要提供相关气象服务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气象部门内部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等。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县气象局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县气象局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除不安定因素和苗头。加强国家安全和保密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当前国际国内反恐形势的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各项制度,加强保密工作。
(未完,全文共2003字,当前显示5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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