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专项检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检查;
(三)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专项检查范围是各类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小卖部,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学生饮水供应设施),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是各乡镇中小学校及年发生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暴发事件的单位。
可结合卫生部20**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中关于食品卫生、饮用水和游泳场馆卫生检查的相关要求进行。
检查主要内容
(一)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卫生
1、学校是否建立健全相应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学校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实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是否建立准入制度,明确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管理中的职责。
4、学校食堂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是否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校内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和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6、学校食堂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
(未完,全文共1898字,当前显示5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