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据初步调查,到2003年汛期止,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26处,有一定规模、危害程度较大、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地质灾害52处,其中:滑坡22处,体积108.27×104立方米;危岩崩塌21处,体积168.0055×104立方米;泥石流5处,体积20.76×104立方米;地裂带2处,分布面积1.23平方公里;不稳定岸坡1处,总体积0.26×104立方米;病害水库渗漏1处。特别是在每年汛期期间,因强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尤为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应急救援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救援工作的领导,保证灾害发生后救援工作有序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房管局,龙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相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所需的物资、资金、装备等;
3、负责灾区内的财产撤离、人员转移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三)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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