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
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和评议考核制”的要求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的规定,制定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从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通过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评议,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考核内容
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强化监督”的工作思路,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一)组织领导
1、领导重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年初有部署,日常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2、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3、有法制机构或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二)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合法;
2、委托执法的,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依法办理委托执法手续依法执法。
(三)执法依据
(未完,全文共1633字,当前显示53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