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方案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三会一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安委[2006]51号)和《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桂安委[2006]52号)的要求,为确保国庆节、“三会一节”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这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公众聚集场所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本次检查活动的领导,特成立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成员由县安监、工商、教育、文化、卫生、交通、旅游、经贸、广电、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1、影剧院、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宾馆、饭店和就餐超过200座的营业性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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