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方案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提出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指导各级政府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纲要》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浙政发〔2005〕3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公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要结合我市实际,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作为工作要点,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切实解决体制和制度、执法和监督、观念和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我市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制度初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明显改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逐步健全,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现象得到有效纠正,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县乡两级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通过努力,到2008年,《纲要》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在我市各级政府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以《纲要》为依据,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保证行政许可法全面、准确地贯彻实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程序、收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规定,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申请、审查、告知意见、听证以及评估评价等配套制度。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做好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手段,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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