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委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努力提高首府城市管理水平,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年3月中旬开始至10月集中开展**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为载体,采取有效措施,抓重点、重管理、上水平、升品位,以优化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功能为主要内容,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努力增强首府城市的影响力、竞争力,促进**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基本达到: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城市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舒适,街景市容美观,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夯实基础。
三、总体要求
(一)工作重管理。广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要统一思想,强化责任,严格奖惩,依法管理,城市管理方式逐步由以建设为主转变为以精细化管理为主。
(二)整治抓重点。集中精力,高标准、高质量抓好中心城区48条主干道的整治,遵循主体突出、特色鲜明、功能齐全、以人为本、方便市民的原则,各区(县)要抓好示范街区建设,以整洁优美的环境提高首府城市的美誉度、满意度、文明度。
(三)管理上水平。建立和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法规体系,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四)城市升品位。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初步实现城区“净化、序化、美华、绿化、亮化”,通过对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突出首府浓郁民族风情和文化特色,力争在今年打造一批市民满意的街区。
四、整治任务
(一)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3月20日—4月15日。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集中整治主次干道、巷道、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公共片区、绿化带、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厕、公交车站候车棚、沿街建筑物、广告牌匾、单位院落、居民住宅区、城市外围和城区自建房区域、城中村、铁路沿线周边、城市进出口等地的环境卫生及卫生死角。
(二)非法占道经营整治。3月20日—长期。
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式,加大对非法流动摊贩的规范管理,逐步取缔非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汽车维修、清洗摊点,铁制品加工及其它各类非法占道经营行为,做到管住主干道、管好次干道、管活小巷道。
(三)乱贴乱画整治。3月20日—长期。
清除乱贴、乱画的违法小广告。
(四)户外广告牌匾整治。4月1日—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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