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百日安全生产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7月12日扩大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新政发〔20**〕1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三个重点、两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关键场所、关键岗位),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以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落实各级政府、企业两个主体的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职责,广泛发动群众,狠抓事故预防,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今年夏秋两季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整治活动”),检查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排查、整治和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各类一般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我市百日整治活动由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两个开发区及市属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百日整治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相应成立百日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四、整治时间
20**年8月1日——10月20日。
五、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活动以消防、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燃气、旅游和建设领域(包括市政工程维护)为重点,涉及各行业、企业和各社会单位。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行政许可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杜绝“三违”现象,认真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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