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水型城市方案
为加快我市资源节约型城区建设,推动可持续经济发展,缓解水资源短缺压力,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30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资源〔20**〕558号)和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开展建设节水型城市活动的通知》(城建〔20**〕115号)的要求,依据《**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建设节水型**是解决我市干旱缺水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措施。**市位于欧亚大陆腹地,处于内陆荒漠地区,干旱少雨,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全市人均水资源量506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的1/4,是全国50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全市水资源可利用量8亿多立方米,实际取水量已达8亿立方米,接近水资源量的极限。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效率和效益,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是**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建设节水型**活动使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我市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开展建设节水型**活动对进一步提高我市综合竞争力,改善投资环境及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建设目标
2010年建成节水型**。
三、建设范围
**县、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东山区、达坂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建设节水型**工作的领导,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建设节水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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