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
为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首府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根据《**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实施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做好施工工地管理;
(二)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杜绝抛洒遗漏现象;
(三)对城市道路实施全天候保洁,提高机械化吸尘清扫比例;
(四)加强对垃圾场、建筑渣土填埋场的扬尘(纸片、塑料袋)管理;
(五)加强对废品(物)收购站的管理;
(六)对裸露地面进行固化、硬化、美化和绿化;
(七)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及处置管理;
(八)加强对物料堆场的扬尘管理,禁止露天焚烧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每年3月15日至4月1日。环保、建设、市政市容、国土资源、园林、执法等部门共同做好控制扬尘污染的宣传动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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