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切实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化的总体布局、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多样化的分类管理、制度化的总量控制的基本思路,依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功能和特点,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协调、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现加强管理、增强活力、减轻财政负担、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快速发展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事、事社、事企分开的原则。理顺关系,从职责任务、组织形态、管理方式等方面,将事业单位与政府机关、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区分开来。
2、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从增强事业单位社会效益和减轻财政负担的大局出发,调整事业单位布局,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撤并、重组、优化现有事业单位,合理配置事业资源。
3、坚持分类改革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经费形式、运行机制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地区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区别情况,因“事”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实施范围。市委各部、委、办、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所属事业单位;市人大、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
(二)主要任务:
1、科学合理设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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