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公众评议方案
根据《**直绩效考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公众评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群众评议活动,认真查找和整改各级机关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密切党和政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州直各级机关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促进州直发展环境的全面改善,促进“富民强州”战略目标的实现。
评议活动坚持“人民评判”原则、科学性原则、公开公正原则。
二、组织领导
公众评议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体评议工作在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州效能办、州统计局共同负责。
三、被评议单位(部门)分类
被评议的对象为列入州直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的县(市)、单位(部门),20**年为79个。主要根据工作性质、职能、同群众接触的方式和程度等影响评议结果的因素,将评议部门(单位)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各县(市)委、人民政府,霍尔果斯口岸党委、管委会;第二类为党群机关(含州人大、政协机关);第三类为综合部门和其他单位;第四类为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条管单位。行政执法机关是指行政部门中执法职能较多,管理面较广的部门。
第一类
州直属县(市)委、人民政府,霍尔果斯口岸党委、管委会。
第二类
州党委办公厅、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纪委(监察局)机关、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研室(农办)、政法委、机关工委、党校、科协、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工商联、编委、信访局、残联、伊犁日报社。
第三类
州政府办公厅、发展计划委、经贸委、粮食局、民宗委、语委会、外办、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外经贸局、旅游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计生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广电局、科技局、经协办、供销社、伊宁海关、人行、气象局。
第四类
州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安全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检疫局、烟草局。
四、参评人员及分布
(一)确定参评人员的原则:
1、参评人员要体现广泛的代表性;
2、参评人员要比较了解和关注州直的情况;
3、被评单位的参评人数根据不同类别,确定具体人数,参评人员如身份交叉的,只以前一种身份参加评议。
(二)第一类单位参评人员及分类
1、州党委常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纪委常委,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共54人。(a表)
2、州党委、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州直机关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成员,共290人。(b表)
3、被评县(市)副县以上领导,共30人。(c表)
4、被评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爱国宗教人士,共130人。(d表)
5、被评县(市)科级干部,共500人。(e表)
6、被评县(市)机关副科(不含副科)以下机关干部、乡镇、街道干部、学校教师、企业职工代表、农牧民代表及离退休干部代表,共2000人。(f表)
7、各类企业业主、工商个体户代表,共100人。(g表)
(三)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单位(部门)参评人员及分类
1、州党委常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纪委常委,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以及上述机关副厅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共130人。(a表)
2、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爱国宗教人士,共130人。(b表)
3、州党委、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州直机关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成员,共290人。(c表)
(未完,全文共4901字,当前显示146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