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疗制度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增强新农合制度保障能力,根据2007年新农合制度运行情况,现将《****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提高筹资标准
2008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参合人员每人81元,较2007年增加16元(其中,区、镇各负担8元),参合人员以户为单位每人仍交纳15元,政府共补助66元。
二、改革报销办法
为使医疗报销更科学、更合理,将报销方法做以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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