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重点业务排查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信阳分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案件防控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了解掌握信阳农行重要岗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各类业务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二、检查对象
各网点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采取由属地审计办和属地行联合检查方式进行。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截至2008年6月30日的所有业务。重点检查现金业务类、贷款业务类、存款业务类、重要空白凭证、印鉴密押、授权卡或柜员卡、票据审验、查询查复、对账等制度执行情况,在检查中发现存在明显疑点和严重违规问题的,可进行延伸检查。
(一)现金业务管理
1.库房管理是否坚持“双人管库、同进同出”;
2.库房、atm钥匙是否坚持“库钥分管、平行交接”原则;atm保险柜是否做到钥、密分管;
3.库房门、保险柜副把钥匙、密码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4.现金、有价证券、代保管有价物品、票样、人民币鉴别手册等是否入库保管,并有账记载;是否做到账款、账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责任分明;
5.管辖行是否对网点核定合理的现金库存限额;
6.柜员(或出纳人员)钞箱是否实行限额控制,超过限额是否及时入库;
7.柜员现金出入库手续操作是否合规,凭证内容记载是否完整;
8.上解下拨现金是否填制“现金调拨通知单”,回单联是否由调出行做相关记账凭证附件;
9.管库员是否对库存现金合理调配,超库存部分能否及时上解;
10.是否严格执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金库尾箱、金库钥匙、等管理和使用规定
11.查库内容登记、签章是否真实、完整、齐全。
(二)贷款业务管理、
1.借款主体的真实性。通过查阅贷款档案资料和资金去向,核查借款主体与用款主体是否一致,有无相互转借农户贷款证和冒名贷款问题。特别是对办理时间集中、金额相同的多笔贷款;对多笔贷款资金流入同一账户、贷款本息由同一账户支付或由同一客户担保的贷款,要重点进行检查;对资料不健全、借款人签章有疑问、连续放款及其他认为可疑的贷款重点进行检查。
2.贷款程序合法性以及贷款手续有效性。检查贷款发放是否按程序操作,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等有关资料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有无逆程序和不按规定程序审批发放贷款行为;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违反授权管理规定的机构要重点检查;要切实加强对贷款手续有效性的核查,重点检查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借款人签章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贷款用途真实性。重点检查贷款是否存在虚构贷款用途,有无以化整为零、转移用途方式,变相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企业)发放贷款行为。
4.对贷款业务中有以下特点的要重点复查:
(1)办理时间集中、金额相同的多笔贷款;
(2)对多笔贷款资金流入同一账户、贷款本息由同一账户支付或由同一客户担保的贷款。
(三)存款业务管理
1.是否做到谁的款进谁的账。
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否经人民银行核准后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开立是否上报人民银行进行备案;
3.一般存款账户是否办理现金支取业务;
4.单位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支取时,是否以转账方式转入银行结算账户;
5.转入个人结算账户的款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储蓄账户是否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7.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是否全部缴回未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
8.是否坚持定期对帐制度。
9.挂失业务、冲帐业务、大额现金支取是否按制度办理。
(四)网点、柜员、授权卡或柜员卡管理:
1.营业网点劳动组织形式是否科学合理、分工明确,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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