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办经济实体方案
根据总行《中国××银行关于认真做好经济实体处置工作的通知》(×银发[××××]3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前一阶投摸清底数、清产核资并基本确定脱钩意向的基础上,特提出我行对所办各类经济实体的处置方案。
一、关于撤销实体的处置方案
在脱钩工作中,撤销的实体有××个,占总数的××%;银行投入的资金达××万元,占总投入额的××%;预计损失为××万元,占总预计损失的××%。这些被撤销的实体,大部分在脱钩前已关闭或停止;其××银行投资或贷款也已形成损失,无法收回;其资产很少且很难变现,有些还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等遗留问题。对拟撤销的实体,我们的意见是:
(一)其主管行要正式行文撤销,对外要注销营业执照并登报声明,并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二)其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要先行冻结;其房屋、土地使用权、车辆、设备等要公开拍卖、变现,要全部用于归还银行的职工集资、投资或贷款,尽可能多地保全银行资产。
(三)其资产损失,按照总行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核销工作待总行另行部署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各行不得擅自核销。
(四)其债权债务纠纷必须妥誉处理,并完善法律手续,做到不留“后遗症”。
二、关于转让实体的处置方案
在脱钩工作中,转让的实体有××个,占总数的××%;银行投入的资金达××万元,占总投入额的××%。这些被转让的实体,虽然大部分经营不景气甚至亏损,但都由承包人承包经营,现在能够勉强维持,而且还承担着××银行的职工集资、投资或贷款等。这些承包人大都是在册的正式职工。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拟转让实体的意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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