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8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认真汲取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充分发动和依靠各方面的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全县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条件,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全县范围内的各类娱乐场所底数清、情况明。
(二)专项治理期间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三)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不发生较大的消防安全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隐患治理工作的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
三、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1.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影剧院、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场所建筑面积大于60平方米的舞厅、卡拉ok厅、酒吧、夜总会、迪吧等歌舞娱乐场所;
3.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具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游艺、游乐场所;
5.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保龄球馆、旱场、洗脚房、茶房、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专项治理的重点
1.六个重点检查项目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是否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和实施演练。
2.重点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1)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
(2)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不能保证火灾发生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关闭、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4)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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