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环境保护信用等级管理活动,公布企业环境保护信用信息,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与监督,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增强排污企业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树立企业诚信形象,加快“诚信山东”建设,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山东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与进步。
二、遵循原则
(一)诚实守信原则。以诚信为基础,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公平,杜绝弄虚作假、地方保护等不良现象。
(二)简便易行原则。精简评定内容,简化评定程序,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每年评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三)属地管理原则。县级环保部门为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建立环境保护信用管理档案(附件1),档案材料一式三份,分别存放在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排污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以县级环保部门为主,每月至少对排污企业不定期现场执法检查一次。市(地)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对重点排污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一次。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排污企业有违法环境行为及时查处并记录在案,作为评定排污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等级的依据。
(四)动态管理原则。环境保护信用等级不搞“终身制”,根据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和环保部门执法检查情况每年复查、公布。
三、管理范围与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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