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督察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形式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地方检查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旅游安全形势,制定本级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在本级安委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和协调下组织实施。国家旅游局将配合交通、公安、建设、质检、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对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察。
三、时间安排
2008年4月底至7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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