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活动工作方案
为给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舆论环境,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守护行动”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湘公交通[2008]199号)文件精神,支队决定,自2008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守护行动”集中宣传活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使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深入人心,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学生掌握交通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守护行动”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支队长李衡任总指挥,政委何湛任组长,副支队长周仟寿、蒋荣堂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支队宣教科长冯克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交警大队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主要内容
(一)认真开展进校园“三个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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