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安全生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为出发点,紧紧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的要求,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推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各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指导协调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区委宣传部、安全监管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质监分局、教育局、供销联社等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
各镇乡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加强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
三、工作职责
依法加强部门监管,落实安全监管、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区安全监管局。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经营行为,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抓好路检路查,及时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案件;组织处置、销毁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组织查办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许可焰火晚会燃放,负责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的工商登记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无照及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区质监分局。负责监管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查处非法占道、设摊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行为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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