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场所消防整治方案
为着力整治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增强我区防控火灾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区消防安全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公共聚集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三个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力防范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特别是较大以上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集中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集中整治重点。按照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戏、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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