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干部竞聘工作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引入竞争机制,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党政机关内部领导干部职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用人机制,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科级实职和非领导职务尽量不兼任原则;
(六)交流轮岗原则;
(七)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三、竞争职位及选拔范围
(一)科级领导职位
根据人员调整后部分职位出现空缺和新增内设机构等情况,结合交流轮岗,拿出市城管局(含监督指挥中心,下同)、执法局现有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重新任命。详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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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事业编制内依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参加竞争,竞争上岗的,任用机关事业编制性质的相应职位。
四、基本条件和资格
竞争上岗工作在局系统内部进行,凡符合本方案所列基本条件和资格的在编在岗干部均可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符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党政机关内部领导干部职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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