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局活动方案
“群星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为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促进社会文化事业繁荣与发展而设立的全国社会文化艺术政府奖。在以往的历届评比中,我市广大群文工作者奋发努力曾获得“三连冠”的好成绩。为做好本届“群星奖”的参评工作并取得优异的成绩,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
为落实党的*关于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通过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群星奖”的评选工作,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群众文艺创作和演出的积极性。参评作品要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提倡弘扬主旋律、讴歌时代精神;同时,参评作品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导向性和示范性、提倡多样化、树立品牌意识,注重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从而,使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的整体水平有一个显著的提高,为*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评奖项目及作品要求:
本届“群星奖”评奖项目:包括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7个艺术门类,每个门类分成人、少儿和老年组3个组别。参评对象必须是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业余文艺爱好者辅导并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和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业余文艺爱好者创作、编导辅导并表演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作品。参评的作品具体要求为:
1、美术、书法、摄影参评作品:
作品必须是在参评之日前3年之内的创作并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发表或曾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展览;参加少儿组评奖作品的创作者必须在18岁以下;参加成年组评奖的作品创作者必须在18岁以上55岁以下;参加老年组评奖作品的创作者必须在55岁以上。作品规格:美术、书法作品,装裱后横宽不得超过2米;摄影作品单幅尺寸一律为16寸(长边为41厘米)方幅作品为14寸(35.5×33.50厘米),系列作品的尺寸一律为10寸(长边为25.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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