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御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预防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学校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带来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发布流程和工作细则》、《*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规定》、《*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为全市教育系统内的学校防汛防灾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局直各学校(单位、幼儿园,下同)要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实施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市教育系统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采用分工负责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校为主,谁主管,谁负责。
(二)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抢结合的原则。
(三)防汛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负责
市教育局设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组长。市教育局局长,负责全市教育系统防汛工作。
副组长。市教育局各分管副局级领导,负责分管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的防汛工作。
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各处室、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局直各学校(单位)。
市教育局各处室负责本处室联络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的防汛工作。(见附件1《市教育局领导防汛责任分工表》),市教育局学校联络员负责市直学校的防汛工作(见附件2《市直联络员防汛责任分工表》)。
四、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当气象部门预报和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和台风灾害信号时,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2、灾害信息: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以及财产、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教育局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实灾情后续报。
3、预防预警准备和保障工作
思想准备。各学校要将防汛、避险、自救、逃生等常识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内容,组织开展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财务处要加强对学校防汛防风工作的指导,各学校要加强防汛防风知识宣传,增强师生预防台风、洪水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汛防风工作。
组织准备。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抢险队伍建设。
联络准备。市教育局办公室要编制抢险救灾参与单位、责任人、上下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值班电话和主要责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录,并制定管理制度,经常进行核实、更新。
工程准备。财务处和相关学校要及早完成危险边坡、排水通道的加固和疏浚工程建设,提前做好危险建筑、悬挂物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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