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88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依法整体推进“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特制定20**年“信用**”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全面加强政府行政效能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政府自身信用。通过政府带动和推动,规范社会信用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2.大力推进企业征信工作。以实施《办法》为契机,加快推进联合征信体系和部门同业征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面向行业协会、信用中介机构的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工作,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努力建立信息畅通、标准统一、覆盖全省的企业征信体系。积极推动我省企业融入“信用长三角”区域的信用体系,促进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年内要建立联合征信与同业征信的工作协调机制,实现12万户企业信用信息入库。同时,积极培育企业信用产品需求,加大信用产品的开发应用,促进全省信用建设。
3.努力推动个人征信建设。今年起,要启动个人征信的政策研究和立法调研,确定符合省情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模式和制度框架,推动个人征信制度的立法工作。逐步在区域中心城市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在完善信息沟通渠道、利用现有信用数据的基础上,建设全省个人信用数据库,逐步开通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个人信用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4.在完善信用建设试点市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全省17个市信用建设工作。
二、建设重点
1.努力打造信用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机制,逐步提升政府决策信用水平。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公务员的诚信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政务中心)
2.继续加强信用法制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办法》,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个人征信管理办法及省内征信行业、征信产品行业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经济信息中心,省联合征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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