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卫生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汛期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市容环境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维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全运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际,制定了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1、维护市区环境设施正常运转。城市公共厕所、垃圾收集(中转)站、环卫车队保证安全运行、正常使用;如遇灾情导致环卫设施暂不能使用,必须明确警示,保证安全;各种环境卫生专用车辆、设备完好率要达到85%以上,及时维修受汛损坏的车辆设备。环卫设施和车辆设备,一般性损坏的,24小时之内修复;严重损坏的,72小时之内修复。
2、及时做好道路清淤保洁。雨停上路,全力以赴,连续作业,先急后缓,重点突击,水退我进。地势平坦道路12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并冲刷干净,恢复正常作业;陡坡道路、低洼路段、桥洞桥涵等水退后12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开始冲刷;由于山体破损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积存大量泥沙、杂物的路段,坚持不间断清理、连续作业,尽快恢复正常水平。对清淤完成的路段,立即进行洒水冲洗,切实防治雨后道路扬尘污染。
3、保障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作业正常运行。遇有一般洪水、较大洪水,生活垃圾在城区内滞留时间不超过6小时;遇有大洪水,生活垃圾在城区内滞留时间不超过12小时;遇有特大洪水,生活垃圾在城区内滞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二、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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