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森林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具有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重要作用。我办地处城郊结合部,二环路和绕城高速横贯辖区,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辖区面积57平方公里,林地面积4万多亩,山多、树多、坟多、流动人员多的实际情况,决定了我办森林防火任务十分艰巨。
现在即将进入森林防火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扎实有效地预防和快速及时地扑救山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巩固绿化造林成果,促进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实施范围
凡发生的森林火警,由起火所在地的村组织扑救,发生森林火灾后,由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本预案启动救火程序,必要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发生下列火灾,请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支援。
1、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
4、市行政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5、燃烧时间较长,燃烧面积超过20公顷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市里救援的森林火灾。
二、处理森林火灾的基本程序
(一)逐级报告制度
1、发生森林火警的单位,必须立即向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根据预案立即安排,迅速行动,组织扑救。
3、森林火灾扑灭后,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将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已出动或到过现场的扑火人数、火势分析、火场气象信息等上报区森防办。
(二)就地处理
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立即按照本《预案》,对森林火灾实施紧急就地处理。
(三)请求支援
在遇到本《预案》难以快速控制火情的情况下,要向上级森防办说明火灾发展趋势,提出请求支援的具体事项。
三、《预案》的实施程序
(未完,全文共2330字,当前显示7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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