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室工作方案
为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管理,提高地区农村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推进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市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1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34号)和市卫生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本市乡村医生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卫基层[]6号)和闵行区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闵行区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实施方案(闵卫办[]61号),结合我镇农村卫生室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将镇全部村卫生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建设范畴,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业务指导,逐步改善乡村医生收入水平,落实社会保障,稳定基层卫生队伍,提升村卫生室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基本需求,推进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
二、具体措施
镇共有村卫生室九个,2年全部完成市政府实事工程—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硬件设施到位,根据闵行区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实施方案,拟定工作措施如下:
(一)乡村医生的聘用
由镇社事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委代表组成乡村医生聘用小组,具体负责乡村医生的聘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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