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批转下发的全市“**”普示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按照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为着力提高全市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素质,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特制定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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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市广大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能够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定义务,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平安阜阳”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的意义:
一是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赋予广大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全市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二是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与农民生活、生产以及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和自觉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三是通过“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农民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进一步提高民事调解的成功率,使刑事发案率逐步下降,为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投入,到20**年,全市各乡(镇)都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所有达标的“民主法治示范村”都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小组都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相关部门要组织编写适合农民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农村、农民免费赠送。力争**年全市各行政村都建立一个图书角。
(二)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市和县市区电视台、乡镇村广播站室等要开辟专题栏目,结合实际面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活动,构建完善乡镇、村法律服务网络,设立乡镇法律援助站,配备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员,充分发挥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对贫困弱势的村民提供法律帮助。
(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20**年各地都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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