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方案
1总则
1.1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本区内的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危害,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我区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其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4基本情况
区地处长江三角洲的东南端,整体西枕黄浦江,北接浦东新区,东临东海,南靠杭州湾,境内地势低平,河道纵横,气候温和,滩涂繁多,历史上曾是出血热、血吸虫、霍乱等传染病的高发区。区又处于亚洲候鸟迁徙路线中,极易发生禽流感疫情。
随着浦东机场与洋山深水港的建设,将成为长三角乃至亚洲的物流枢纽;是继浦东之后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新的热点;成为外来流动人口、物资汇集地,这些是造成突发传染病疫情的不确定因素,将对的传染病防治带来挑战。
近三年来,本区共发生传染病疫情19起,且逐年以50%的速度递增,传染病的危害不容忽视。特别是已多年不见的麻疹、霍乱重新显现,成为本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的焦点。2003年康桥地区发生的动物禽流感疫情,对当地的经济生活产生了极大影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视,我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长足进步,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传染病监测、预防与控制体系。但是,由于以前的卫生基础比较薄弱,人们的卫生防疫需求不断提高,新的传染病疫情威胁不断出现,我区的传染病防制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因此,加强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防治体系建设,提高本区处置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能力,是一个十分迫切而有必要的工作。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传染病疫情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根据疫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传染病疫情划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传染病疫情。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组织领导。本区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区卫生局党委统一领导。市区卫生局是本区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和责任主管。
2.1.2领导机构。成立区卫生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卫生局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各副局长兼任,其中一位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及时向区应急办报告本区突发传染病疫情的信息及有关情况,组织实施一般、较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协调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3)指导镇、园区、相关单位传染病疫情应急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考核、评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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