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的
为做好粮食系统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杜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市粮食局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方针和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安全第一”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及“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按照“区域为主、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明确抢险救灾责任,以快捷、有效地应对一旦发生的特重大事故,实施应急救援,将各种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粮食系统可能发生的造成2人(含2人)以上或中毒3人(含3人)以上,以及火灾损失3万元(含3万元)以上性质特别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工作。根据我县粮食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生产事故;
3、重、特大电力事故;
4、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5、重、特大中毒事故;
6、重、特大储粮安全事故;
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组织领导分工及职责
1、县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陈峰亮
副指挥长:许文强魏灿辉
成员单位。县局业务股、办公室、人事股、会统股和事故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股。
事故抢险组组长许文强,通信联络组组长魏灿辉,后勤保障组组长王玉章,治安警戒和善后处理组组长刘玉祥,事故调查组组长王静。
2、现场抢险分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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