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平委发[2009]6号关于开展以“我为企业办实事”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卫生系统“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与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卫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加强卫生执法监督与服务,不断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建设“五型”机关,切实为企业做好保驾护航,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的软环境作贡献。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为深入开展以“我为企业办实事”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服务年活动,统筹协调全系统的工作,市卫生局成立“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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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重点
1、切实加强和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加大行政审批前卫生指导行为和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卫生许可项目“即办件”的比例,规范审查行为。
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切实履行《平湖市卫生局优化卫生政务环境服务承诺》和已在媒体上公布的行政首长承诺服务的事项,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实行行政审批零收费制度。
2、切实抓好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政务”、“阳光院务”。各级医院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公示制,为民服务承诺制;继续完善门诊病人“每方清单”制、住院病人“每日清单”制。
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努力办好“平湖卫生”网站,增加卫生政务信息、医疗信息的透明度。
3、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和处罚行为。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服务融入监督全过程。及时调查、处理企业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在执法、指导和服务过程中要主动、热情、廉洁自律。
严格按照法定依据进行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事实认定、法定情节、处罚种类、罚款幅度给予进一步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自由裁量空间。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流程,规范处罚审批行为,实行重大行政处罚领导合议制度和行政处罚请示备案制度。
每月向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报告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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