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系统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动力,加强社会服务业的治安管理,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平,强化诚信建设,发扬建设系统“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创建“平安系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创建单位
牵头单位:县城建局。组成单位:县环卫局、绿化公司、自来水公司、县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未列入的单位,参照执行。
三、创建标准
(一)平安建筑施工标准。
1、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各种手续齐全,对施工地周边环境安全评估及工程危险源识别准确,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施工现场配备有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无安全事故隐患;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好,施工单位各方负责人能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能按“五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定整改人、定复核人)原则进行整改;
4、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
5、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预)案措施得力。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及通讯设备齐全,发生事故无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现象;
6、文明施工,建筑施工工程围档、安全警示、临建设施、场容场貌相关设施,警示标志齐全、清晰美观,设置到位;
7、内部管理,遵守劳动用工管理和工人权益保护制度,治安保卫、卫生防疫、现场防火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8、外部环境管理,无施工扰民,无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
(二)平安供水及污水处理标准。
1、综治保卫、安全生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严格落实责任制;
2、合理利用城市供水水源,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3、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治理,确保不发生一切水源水质污染事件;
4、加强水源地和供水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投毒、重大疫情传播等重大案事件的发生;
5、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到位,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供水安全责任事故;
6、加强供水系统日常安全管理,确保供水系统设施、设备不与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供水网络与城市供水管网直接连接等问题发生;
7、制定供水设施定期抢修制度,完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
8、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消除城市污水对自然水体的污染;
9、各项教育活动开展经常,落实到位。
(三)平安供气标准。
1、加强职工安全、业务素质教育、培训,树立企业形象,达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坚持用户至上原则;
2、履行承诺服务和规范化服务,树立优质服务;
3、加强管网安全管理巡检、检修制度,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无安全生产事故;
4、各种标示、警示标志齐全,清晰美观,设置到位;
5、消防设施完善,无火灾隐患,安全管理严格,措施得力,无安全隐患,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的物资、财力和车辆、通信设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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