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民政部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巩固**市与*省陆域行政区域界线(以下简称:“**线”)勘界成果,保持界线完整、清晰,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社会稳定,20**年*、*两省(市)将开展“**线”联合检查工作(以下简称联检),结合两省(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联检方案:
一、联检范围
“**线”西自***三省市交会点起,东至*省*市*镇**村止,全长**km,涉及**市的*区、*区,*省的**县、*市。全线共埋设24个界桩。
二、联检的组织实施
本次“**线”联检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民政局与*省民政厅共同组织实施,“**线”两侧的相关市、县、区民政局共同参与。为加强对联检工作的领导,确保联检工作的顺利进行,两省(市)联合成立联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同志和*省民政厅副厅长俞志壮同志共同担任,两省(市)及相关市、县、区民政局人员为成员,实施对联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区分别成立联检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毗邻省界的联检工作。
两省(市)民政厅(局)负责联检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线”的联检工作采取分工负责、分段实施的办法进行。具体分工如下:**与**段由*区民政局牵头;*与**段由*区民政局牵头;*与*段由*市民政局牵头。对方要积极配合牵头方工作,组织所辖乡镇做好界线联检工作。
三、联检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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