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名城步伐,按照《**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重点任务
对市区范围内**路进行高标准规范整治。重点对违法建设、沿街店面及公用设施乱搭乱建乱经营乱设广告、乱摆乱卖、乱贴乱画、油烟及噪声污染等五类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整治、取缔;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完成市场建设,引导经营业户进场、进店、进院经营;突出解决好社会关注和群众投诉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参与整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三、整治任务、标准要求
(一)违法建筑整治。开展全城“大拆违”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彻底清查**城城区违法建设,集中清理规划执法积案。加大对市重点工程项目周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集中拆除沿路有碍市容观瞻的残墙断壁以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二)沿街店面及公用设施容貌整治。道路两侧商场、门头等经营业户,全部退路进店;严禁摆放各种灯箱招牌,门前严禁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保持店前整洁有序;严禁在门窗、行道树及市政公共设施上乱拉乱挂;主干道两侧取缔殡葬用品销售等影响城市容貌的门店;清理整治店外、占道洗车,对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取缔,具备经营条件的一律进店、进院、退路经营;各类棚亭不得迁移改位、跨业经营、亭外经营、超时限经营,其余主干道棚亭和次干道未批准和超期设置的棚亭予以取缔。严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或破损的广告标牌,规范楼体布幔广告,无未经批准线杆广告、过街横幅、门头横幅等。沿街两侧的售货亭、电话亭、报亭、邮筒、地名牌、电线杆、宣传栏、公交站台等设施责成设置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洗粉刷,不得有污物、灰尘、乱贴乱画等。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未完,全文共2499字,当前显示7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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