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市)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化监督,规范权力运作,增强办事透明度,优化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届五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文件精神,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进机关作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推动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从而更好地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除确需保密事项和内容外,都要向社会公开。
1、我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行政职能及权限、处室设置、领导分工以及处室职责权限。
3、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审批事项的初审、审核、备案等事项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
4、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当事人投诉途径、处理办法。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我局认为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局内部事务公开事项
除按规定需要保密的涉密事项和内容之外,凡是涉及全局改革、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事关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权利、切身利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政策规定等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的内部事项,原则上都应公开。
(未完,全文共2056字,当前显示6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