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卫生的支援力度,解决部分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根据财政部、卫生部20*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管理方案,现就我省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1、通过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吸引一批执业医师到农村服务,探索并逐步建立为农村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推动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2、从20*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聘100名左右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每名执业医师聘期5年。20*年在*、*、*、*四个设区市进行试点,共招聘133名执业医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项目安排,逐步扩大到其他设区市。
二、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
3、*、*、*、*等地凡没有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均可申报招聘计划。
4、根据国家项目专项资金安排,5年内,对受聘执业医师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和用人形式
5、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决心;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未完,全文共1807字,当前显示5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