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职能配置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及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市律师和律师业务工作。
(三)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四)管理全市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
(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指导协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管理和开展“*”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以及组织协调案件分流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及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内设6个科(室)。
(一)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行政负责机关政务各保密、对外接待工作;承担文电审核和收发运转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文字编译及文书编译及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局党组搞好本局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管理体制方案;负责本局的组织人事、劳资、纪检和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市普法办、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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