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方案
为有效清理化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全省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制止新债务,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全面清理锁定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分期分批化解,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债务情况及化债计划
经省审计锁定,全县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总额为8996.21,其中:县直中小学校5309.52万元、农村完全中学788.74万元、各乡镇中小学校2830.11万元、林业局下属各学校36.11万元、五垦学校31.73万元。按上级有关要求,20*年我县须化解“普九”债务3116.95万元,各乡镇、各学校具体化债任务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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